来源:网络 作者:郭飞等
21年里逃亡多个城市
案发第二天,凌家镇派出所便接到学校保卫报案。意识到事情严重,派出所当即出警侦查,随后,原内江县检察院发出逮捕曾风三人的命令。三人逃亡过程中,曾风、罗雨先后落网。曾风最终被判死刑,罗雨被判有期徒刑18年。只有曾天一人坐火车逃到了宁夏。
“到宁夏时身上只有9块钱,前半个月只吃了一小碗饭。”曾天回忆,这21年里,他先后逃到宁夏、上海、云南、成都、广东等地,行程几乎遍及南方各大城市,每到一个地方,他都选择一些建筑工地干零工,赚取路费和生活费,每份工作只干几天就会换,以免被人认出。“每每想起自己干过的事就觉得十分自责,最想的就是回来看下母亲。”曾天从小就受父亲的家庭暴力,现在头上还有伤疤。父亲去世后,母亲一人把他们五兄弟拉扯大,而且对于排行老幺的曾天特别照顾。母子俩感情极深,在外逃亡时,曾天还多次寄钱给母亲治病。
今年农历正月十九是母亲74岁寿诞,漂泊了21年的曾天决定回家为母亲过次生。2月,他悄悄回到了家中。但曾天回家的消息还是被人知晓并报了案。2月15日,正在家中午休的曾天被警察逮捕。
21年后终被依法判决
7月5日,曾天的判决书下达: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因在抢劫和强奸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同时当庭自愿认罪,进行从轻处罚。”审判中,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溯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必须追溯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在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溯期限的限制。
“虽然曾天从犯案至今已有21年,但他逃跑时,司法机关已受理案件,并已展开调查,所以仍要受到法律追究。”昨日,记者见到了羁押中的曾天,已年近不惑的他脸上写满疲惫。曾天告诉记者,看守所里生活比起他在外面“安逸多了”。“过去那些年,每天吃不下饭、工作没精神、晚上经常要12点多才能睡着。现在终于能够赎罪,心里踏实多了!”对于未来,曾天说自己会好好配合改造,争取以后还能见母亲一面。郭飞本报见习记者郑迁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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