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天水伏羲庙先天殿暖阁上方,有一块清代匾额,上书“文明肇启”四字。匾文绿底金字,上款为“嘉庆乙丑秋月”,下款为“州牧王赐均题并书”。四边框彩绘龙纹图案,红底蓝彩;上部中间为双龙戏珠纹,左右双龙相对;下部中间为海水仙山纹,左右双龙相对;两侧边为单翔龙,龙纹及周边间饰云朵,四角为火珠纹、折枝花卉纹。
该匾上款注明题写时间是“嘉庆乙丑秋月”,即嘉庆十年(1805年),秋月指农历的七、八、九月。匾额下款是题写者信息,书刻:州牧王赐均题并书。“州牧”是清代对知州的别称,官阶约为正六品。作者王赐均在嘉庆二年到十二年(1797年—1807年)期间任秦州知州。
“文明肇启”中的“文明”主要是指伏羲及他的部落在长期与大自然斗争过程中创画八卦,辨析阴阳,造网罟、作历法,开启的中华文明雏形,从此人类从混荒愚昧逐渐走向文明时代的萌芽特征。《贲卦彖》曰:“刚柔相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因此,八卦是文明初始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文化史上伟大的创举,它来自于长期生产生活的实践,完成于肇始文明的伏羲。“肇”和“启”字意相同,为“开始、初始”的意思。“文明肇启”,简单的四个字,高度概括了伏羲的历史功德,是对伏羲巨大历史贡献的赞颂。
王赐均(生卒年不详),字桐封,一说字台斋,举人,陕西神木(今陕西省榆林县)人。乾隆四十六年(农历辛丑年,1781年)季冬选授甘肃镇番县(今民勤县)知县。乾隆六十年(1795年),知静宁州事。嘉庆二年到十二年(1797年—1807年)任秦州知州。嘉庆十一年冬授宁夏府知府,十二年秋到任。后又任庆阳知府,在任有年(查庆阳史志,均无载,所以不能确定其任职时段),遂告归。年81,卒。
《天水通史·明清民国卷》职官表记述王赐均任职概况:王赐均任秦州知州时,值州内大饥,王赐均即申文请赈,发钱数万济助贫者;主持重修伏羲庙、文昌宫及秦州东关等城垣,且多捐俸助建。道光《神木县志》记载:“赐均为人刚直,而惠待桑梓……捐廉银倡建兴文书院。”
王赐均重教兴学之举亦散见于他任过职的其他地方方志。《镇番县志》记载:“苏山书院(今民勤县北街小学)乃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邑令王赐均暨邑士庶捐置”,并由王赐均撰写了《建置苏山书院碑记》,详细记述了书院创建意图、经费来源、地址选定、建筑规模、开院总旨及对后世展望等内容。《静宁县志》也记载:王赐均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知静宁州事。翌年,以七百余金买地数百亩,在衙署东侧建“亦乐园”,并广集英才,亲自授课。随后,更名“亦乐书院”,又捐资干缗以助书院日常经费。(静宁)一时士子云集,文风大振。民感其德,于书院东侧建“王公祠”。王赐均书法既有赵孟頫的秀美,也有颜真卿的雄浑。尤其“肇”字,笔法中颜体的厚重浑博表现得淋漓尽致。
庙宇殿堂的匾额书法,应具有正大气象,才能配得上庄严肃穆的环境。伏羲是中华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世代敬仰的伟大贤哲,能给伏羲圣像题写匾额是莫大的机遇和荣幸。因此,天水伏羲庙的匾额都有类似的特征。王赐均作为时任秦州最高长官,题字于此,无论其人品、官德、贡献,均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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