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河南商报记者 李江瑞
“入户口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罚款”,此文近期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载。
而据公安部门介绍,文中所说的内容并非什么“新闻”,其中一些说法也不够准确。河南商报记者发现,类似的“朋友圈新闻”不止这一例。
朋友圈里的“新政” 根本不是什么新闻
近期,一篇题目为《入户口新政策:超生子女落户不再罚款》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里被广泛转发。该文中没有对消息来源、政策适用范围等进行说明,但得到了广泛转发,一些官方机构的微信号也对此文编发、传播。
河南商报记者从我省公安部门了解到,公安机关早就已经不再把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与超生子女落户相挂钩了,也不存在任何罚款和其他违规收费,“这不是新政,更不是新闻。”
郑州、洛阳等地市公安机关反馈信息显示,超生子女落户,提供子女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可办理入户登记。
这个说法 到底“错”在哪儿
A 从性质上来说:
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首次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之前的“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尤其明确了一点,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罚,但具有一定的补偿和强制作用。
B 从行政主体上来说:
《河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不符合计生相关规定超生的人,规定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也就是说,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家庭,社会抚养费仍应由计生部门征收。
类似“新闻” 这儿还有一条
朋友圈:高速口查灭火器 官方:没专项行动
河南商报讯(记者 李江瑞)近日,微信朋友圈内不少人转发一条信息,称“高速口近几天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3分,罚200元。”
河南商报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高速交警方面没有专门开展针对此违法的专项行动,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携带或携带无效灭火器、故障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谣言、假新闻 是怎么火起来的
昨天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6(2015)》发布会在京举行。
虚假新闻首发最多:微博
蓝皮书显示,在对2014年传播较广、比较典型的92条假新闻进行了多维度分析后,发现有59%的虚假新闻首发于微博,居首位;首发于网络媒体的假新闻占比32%,位列第二。
7类“谣言”数量最多:
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疾病相关、健康养生、防骗、金钱、亲子
其中,食品安全类、人身安全类、疾病相关类占了总数的大部分。
哪里谣言生命力最强:微信
报告指出,虽然微信首发的假新闻数量不多,仅占新媒体假新闻的7%,但因其封闭式传播环境,自我纠错能力弱,辟谣难度大。
一周微信“谣言”传播最高峰时段:周二
为啥总有旧闻翻炒:利益驱使
相关人士认为,被翻炒的旧闻几乎都是曾经轰动的新闻或者与民生紧密相关的话题,对于编发者而言,翻炒旧闻操作简单,获取点击量、阅读量大。
另外,也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网民辨别能力低等原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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