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儿童文学网
最近,有一名女子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微博,称自己在试用期的第三天,由于工作态度不好,没有准点下班,所以被开除了,所以这名女子要求索赔。
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份辞退通知到底是怎么写的:
“本公司同意”。这是一种言外之意,就是要避开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而不是由员工主动提出的。实在是自欺欺人。
首先,让我们看看该女子被公司解雇的理由,她被解雇的理由是:她顶撞上级,不努力工作,缺乏纪律性,不以公司利益为重,痛心疾首,声泪俱下,毅然向公司承认错误,主动离职。员工虽然没有什么贡献,公司却仍计划结清员工的3天工资,可谓仁至义尽。员工理应感激涕零。
“并不用缴纳当月五险一金”。
这张解聘通知,就是最有力的证明,证明了该企业的解聘行为,是不合法的。
3月3日,女孩在网上再次发布视频对相关事件进行发声:已于当天前往相关部门申请仲裁,目前还在等待相关部门的联系。
只要王女士仲裁成功,2N(1倍工资)的赔偿金肯定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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